香港搬屋租約陷阱|搬屋前租約要睇清楚嘅幾個條款

租屋搬屋係香港人嘅日常,但係租約嘅條款係好多租客唔仔細睇嘅地方,結果搬走時被扣按金或面臨其他糾紛。以下係幾個必須留意嘅租約條款:

【通知期】

大部分租約要求租客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業主退租。唔足通知期退租可能被扣款,甚至需要賠償業主損失。搬屋前確認通知期,按時提出書面通知。

【交吉狀態】

租約通常要求租客搬走時將單位恢復至「租入時嘅狀況」,即良好狀況。注意係係正常使用嘅磨損係可接受嘅,但係由租客造成嘅損壞係需要負責修補嘅。

【禁止改裝條款】

大部分租約禁止租客自行改裝單位,包括打牆、加裝固定設施等。違反呢個條款,搬走時業主可以要求還原,費用由租客承擔。

【清潔要求】

部分租約會列明交吉時嘅清潔標準,例如需要達到「專業清潔水平」。了解清楚租約要求,確保你嘅交吉清潔達到標準。

上善清潔服務嘅交吉清潔達到業主通常接受嘅專業清潔水平,幫你避免按金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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